考古中发现的璧,数量多、分布广、延续时间长;璧上纹饰由简到繁,有较明显的时代特征,其纹饰神秘色彩,较之玉琮要少得多。我们就从玉璧开始研究古玉的功能。
春秋战国 蟠虺纹玉璧
《尚书·金滕》讲到周公准备代替武王去死,“植璧秉珪”,告太王、王季、文王:“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周公将璧立放在祭坛上,手持玉珪,向祖先祷告说:我的心地像父辈一样善良,又多才多艺,能够来侍奉你们。你们如果允许我死,我就带上这璧与珪来见你们;你们若不答应我的请求,我就摒弃这圭璧。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璧与圭是死者携带的物品;若不死,便不需要璧圭。
战国 勾云纹玉璧
《左传·僖公六年》:“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絰,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许国国君反绑双臂,嘴里叨着一块玉璧,许国大夫们穿着孝服,许国的士则用车载着一副棺材,向楚国投降。楚王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问逢伯,逢伯说:“从前周武王灭掉商王朝的时候,殷商 的微子启也是这样投降的。武王亲自解开绳索,把他嘴里衔的壁收下,用去邪的方法把璧处理过,焚烧了棺材,用对待卿大夫的礼节接待他,让微子回到自己的封国。”楚王听了,就照武王对待微子的办法处理此事。
战国 蒲纹玉璧
许男表示必死的决心,就“衔璧”,表示此后将以璧为食品了。有的学者认为,“衔璧”是表示把象征权力的璧交给胜利者。”这种说法在这里是讲不通的。一、微子是毫无实权的人,他衔璧与权力有何关系?二、武王接受了璧,为什么要“被之”?“祓”是去除衔壁之后带上的凶杀之气的一种仪式。这里微子既要“交权”,何必让象征权力的璧染上鬼气?三、既然璧是“权力象征”,楚王不灭许国,让许男“复其所”,为什么又“受其璧”,取走那象征权力的璧?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受其璧”就是不让对方死去的意思。《左传》昭公四年又载“赖子面缚衔璧”,这一次楚王也是“释其缚,受其璧”,但却灭了赖国。两条材料一对比,知道“受璧”就是饶他不死的意思,璧与权力没有直接关系。
战国 谷纹玉璧
有的学者认为良诸文化中的琮、璧已经有了“礼器”的性质,因为这些玉器“是与墓主的权力、地位紧紧联在一起的”。如果说“礼器”指的是“礼神之器”,那么良渚琮、璧可以称做“礼器”。如果所谓“礼器”是指“说明墓主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的身分”的“有规律的现象”,是指“被少数权贵人物占有的,表现其特权,具有特定含义的器物”,就像《周礼·春官·大宗伯》所说的“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子爵执饰有谷纹的璧,男爵执饰有蒲纹的璧,以象征其爵位等级),那么,良渚时代,琮、璧未必能称为“礼器”。在琮、璧等玉器的功能尚未弄清楚之前,最好不要急于下结论。
战国 谷纹玉璧
让我们来看看《左传》中记载的春秋时期的璧,是否有“礼器”的性质。
桓公元年:“郑伯以璧假许田。”
僖公二年:“晋荀息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壁,假道于虞以伐虢。”
以上璧为国与国交往中的礼品。
襄公十九年:襄公“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先吴寿梦之鼎”。
僖公二十三年:“重耳过曹,曹大夫僖负羁、馈盘飧,置璧焉。”
此璧是国君、大夫与异国大臣、公子私下交往的礼物。
战国 谷纹玉璧
恒公十年:“虞叔有玉,虞公求旗。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虞叔起初不愿将自己的玉献给虞公,后来想到谚语说匹夫怀璧“有罪”,就后悔了。这说明当时制度并不规定匹夫不得持有玉璧。(如果有“礼”制规定,虞叔就不会只想到“谚语”)
西汉 乳钉纹玉璧
襄公十八年,宋华臣杀其侄之宰华吴,又幽禁其妻,索取其璧、口“畀余而大璧”。华臣想要其臣下的璧,并没有搬出“礼制”作为理由,而是强行索取。
此璧为下属所有而被其上级索取者。
西汉 蒲纹玉璧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宫,叔仲带窃其拱璧,以与御入纳诸其怀,而从取之。文献中关于璧的记载远多于其它玉器
西汉 谷纹玉璧
哀公十七年、卫庄公出逃,入于戎州已氏,“示之璧,曰:·活我,吾与女(汝)璧。”已氏曰:“杀女、璧其焉往!’遂杀之。”
西汉 玛瑙璧
此璧由国君手中落于其下属甚至奴隶手中。
僖公二十四年,重耳“投其璧于河”,发誓:“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昭公十三年,楚共王“乃大有事于群望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覆。”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
此璧,前者献给河神,后者献给“群望”即山川星辰之神,请来神灵做誓言的见证人。
西汉 谷纹玉璧
僖公七年,申侯“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楚文王知申侯亦难免于死,送一壁,令其速行。
西汉 谷纹玉璧
成公二年,鞍之战,晋国韩厥追及齐顷公,将俘之,不忍立即加辱,乃以臣礼事之。因齐侯将殒命,故韩厥“奉觞加壁以进”。此璧送给将死者,以示关怀。
西汉 乳钉纹玉璧
从上面罗列的材料看,至少在春秋时期,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拥有璧、璧不象征权力地位,如果按《周礼》“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这里许多璧的馈赠、转移就难以理解。人们拥有这些璧的最后用途,还是献给神灵或留给自己死后享用。
西汉 谷纹玉璧
璧象征肉类食品的证据,是它的纹饰。
新石器时代玉璧一般光素无纹:既无兽面,又无“神徽”。在那些细小的鳓子、锥形饰上,也经常刻划着大眼、小眼、鼻头、横棱之类;在平面有限的山字形、D形、倒梯形饰片上,“神徽”被拆卸组装,肆意发挥;而在十分易于刻划的璧上,良渚人很少镌刻。这是为什么?笔者认为,除了以璧为肉片解说之 外,没有更合适的理由了。
西汉 谷纹玉璧
说“璧圆象天”,为什么钻一孔?说“象征权力”,为什么不刻“神徽”?说是巫师的“法器”,芳什么不琢兽面或其它神秘纹饰?只有“肉片”说,能够豁然贯通:因切成片,不再有兽类原形,故不琢纹饰;因穿过木棍,置火上熏烤,故钻以中孔。
西汉 卷云纹玉璧
东周以后,璧上出现了“谷”、“蒲”纹。汉儒以“谷”为“养人”,象征“善”;“蒲”为“安人”,象征“柔滑”解之。我们知道,古玉只琢为动物,不以植物为雕琢对象。璧上怎么会出现植物纹呢?其实所谓“谷”、“蒲”,完全是后人的附会。先民食肉、概如今之新疆烤羊肉串,串有中孔,而肉面光素。后来有了剩余,便须腊制:将肉片平放席上,置微火上烤干或置日下晾晒。璧纹饰的演变,反映着古人制作腊肉技术进步的过程。西周璧上偶有用阴线勾勒出的鸟纹之类,这反映周人对玉壁实体的理解。
战国 谷纹玉璧
春秋时出现所谓“云”纹,其实就是营席的纹饰。其后发展为“谷”纹;再简化为“蒲”纹,说明腊制改用有孔网席片,以利速干。肉在席孔处便留下颗粒状突起,是为“谷”纹;肉在席网格处,便留下所谓“蒲”纹。笔者曾得到一盒四川自责市食品公司生产的“火边子”牛肉。那上面的菱形网格纹,与璧上“蒲”纹如出一辙;当即去信询问制作方法,答复说,“火边子”牛肉是在铁丝网上烤制而成。笔者由是顿悟。
西汉中期 谷纹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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