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0月21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汤某庆、黎某等24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的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首要分子被告人汤某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一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2019年8月,被告人汤某庆、黎某、舒某、陈某、汤某礼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州瑞丽市,共同经营瑞丽市诚远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远珠宝公司”),从事网络直播销售翡翠玉石。2020年1月,汤某庆、黎某、舒某、陈某、汤某礼商定,通过网络直播虚假销售翡翠玉石方式(“上车”)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2月,被告人邓某、兰某、伍某、汤某水成为公司股东,并参与实施网络直播虚假销售翡翠玉石的诈骗行为,全部股东根据占股比例获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汤某庆总负责网络直播虚假销售翡翠玉石,并与“塘塘公司”联系销售推广等;其他被告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019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某英等15人先后任公司客服,并根据各自的虚假翡翠玉石销售额获取提成,古貌及、内米吞、表芳敏(均系缅甸人,均另案处理)在该公司直播间冒充缅甸籍翡翠玉石所有人出售翡翠玉石,按场次获利。

该公司网络直播虚假销售翡翠玉石模式:诚远珠宝公司先后在网络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塘塘公司”为该公司网络直播虚假销售翡翠玉石进行推广、提供翡翠玉石爱好者的微信等联系方式;客服人员使用公司规定的话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翡翠玉石爱好者,添加微信号、推送网络直播链接,引诱被害人进该公司网络直播间购买高价或虚假销售的翡翠玉石。每晚8时至11时,古貌及、内米吞、表芳敏在直播室谎称,该公司借用的翡翠玉石系三人从缅甸国私带入境销售,被告人邓某等人假以威胁手段迫使三人低价出售,再分为若干翡翠玉石份额虚假销售,制造有利可图假象。客服人员在网络直播间当“托”认购翡翠玉石份额,制造抢购翡翠玉石的假象。最终引诱被害人购买翡翠玉石并付款。次日,被告人陈某、汤某礼、汤某水等人假扮珠宝商收购前一晚出售的翡翠玉石。被告人汤某庆等人先谎称销售的翡翠玉石“切涨”,让被害人获利,引诱被害人继续购买更多、更高价的翡翠玉石,然后适时谎称销售的翡翠玉石“切跌”,让被害人相信其购买翡翠玉石“切跌”遭受的损失系正常商业行为所致,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2020年1月至5月12日,被告人汤某庆等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骗取侯某等47名被害人财物共计859万余元。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形成以被告人汤某庆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黎某等8人分工负责,被告人陈某英等15人及古貌及、内米吞、表芳敏积极参与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孙文庆 李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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