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编制本规划。
序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要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多样化、高品位文化需求的重要基础,也是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15年至2019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7万亿元增长到超过4.4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13%,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95%上升到4.5%,文化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将深度融入国民经济体系,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文化产业将成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也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风险和挑战。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质量效益还不够高,产业结构还需优化,城乡区域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不够深入,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偏弱,创新创意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还不强,文化经济政策有待完善落实。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创新链效能,不断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既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又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3.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载体渠道、业态模式等创新,适应高新技术发展趋势,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以创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链条优化、价值拓展,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4.坚持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战略,坚持以文化赋能发展,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文化活力。
5.坚持系统观念。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全国一盘棋,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特点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统筹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政府与市场、事业与产业、供给与需求、国内与国际等重要关系,加强战略谋划、整体推进,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型文化业态更加丰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更加明显,产业链条和创新发展生态更加完善,文化产业与相关领域融合更加深入,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推出一批适应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精品力作,文化产品和服务内涵品质、创意水平持续提升,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更加活跃。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区域分工协作体系更加完善,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建设一批具有显著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功能区、文化产业中心城市、区域文化产业带,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竞争力显著提升,文化市场环境更加健康有序,文化经济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人才大量涌现,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
展望2035年,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大幅跃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将达到新的高度。
第二章 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深度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充分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支持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产业赋能实体经济。
第二节 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
强化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动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推进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创新,全面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演播。鼓励传统文化行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规范推广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模式。
第三节 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和应用
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密切关注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强化自主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加强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支持设立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文化产业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推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等领域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形成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国际标准应用推广。
第四节 构建创新发展生态体系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要素合理集聚,促进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实现创新成果快速转化运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提升文化装备水平,加强文化产业数据中心、云平台等“云、网、端”通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平台、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建设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文化双创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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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
01 |
线上演播: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的演艺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推动文艺院团、演出场所上线上云,鼓励剧场数字化提升,促进文艺院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培育100个以上线上演播项目,完善线上演播商业模式,打造舞台艺术线上演播知名品牌,引领全球演艺产业发展变革方向。 |
02 |
沉浸式体验: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100个以上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体验内容,提升创意水平,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体验等业态,鼓励沉浸式体验与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旅游景区等相结合。 |
03 |
数字艺术展示:推动数字技术与艺术创作、传播、展示更好结合,培育100个以上数字艺术体验场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扩大提升数字艺术展示产品应用,开发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生动展示中华文化。 |
第三章 促进供需两端结构优化升级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需求侧管理,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需求变化引领供给体系和结构升级,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思想内涵,发扬工匠精神,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个人加强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推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动漫、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以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把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努力提供更多适应青年文化消费需求、传递向善向上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支持创作生产适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状况的文化产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研究开发适应老年人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消费模式。落实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
第二节 畅通文化产品传播流通
完善文化产品传播和流通体系,促进文化产品顺畅有序流动。鼓励和支持文化传播渠道建设,发挥各类文化传播渠道作用,推动文化产品传播。鼓励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及电子票务、演出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发挥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交易平台作用,鼓励搭建统一开放的区域性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
第三节 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为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发挥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消费潜力持续释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消费活动,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优化夜间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品牌打造、精准营销等优势,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
第四节 改善文化消费环境
改造提升现有文化消费场所设施,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推进文化消费网点建设。鼓励建设汇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剧场、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支持建设文化内涵丰富的高品位步行街。提高文化消费场所、场景支付便利度,规范发展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提高文化消费便捷程度。推动各地建立文化消费数据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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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优化重点文化行业供给 |
01 |
演艺业: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创作生产质量,加强原创策划,打造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开发沉浸式、互动式新产品。支持演出院线、演艺联盟发展。推动演艺技术研发创新和装备提升。建设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 |
02 |
娱乐业:推动娱乐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阳光娱乐行动,开发健康向上、技术先进的新型娱乐方式,创新娱乐业态和产品。推动娱乐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规范和支持线上K歌、迷你歌咏厅、音乐派对等新型歌舞娱乐业态发展。促进电子竞技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
03 |
动漫业:提升动漫产业质量效益,以动漫讲好中国故事,生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精神力量。打造一批中国动漫品牌,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发展动漫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延伸动漫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选。 |
04 |
创意设计业:促进创意设计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发挥创意设计对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赋能作用。植根中华文化沃土,将中华美学精神融入创意设计。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创意设计企业。加强青年设计师培养扶持。 |
05 |
数字文化业:推动形成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产、流通、消费生态体系,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实施网络文化精品扶持计划,提高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等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鼓励优秀文化内容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鼓励知识付费、社交电商、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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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业:构建艺术原创与艺术品市场相互促进的艺术品业发展体系,培育一批艺术精深、诚信经营、竞争力强的画廊。支持多种艺术形式、风格、流派创新发展,挖掘青年艺术家潜力。鼓励发展艺术衍生品、艺术品授权、艺术品电商。建立规范艺术品交易、投资、鉴定、评估等市场运作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艺术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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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业: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和保护,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特色化、个性化、品牌化发展。增强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品类等创新能力。探索基于数字化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新型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工艺美术与创意设计、旅游业、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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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会展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展会,鼓励产业特色鲜明、区域特点显著的文化产业展会发展,推进文化会展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云展览等新业态。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依托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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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装备制造业:适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等趋势,促进文化装备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内容和技术装备的协同创新。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超高清、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等核心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鼓励研发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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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
01 |
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达到30个左右,建设60个左右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带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增长。 |
02 |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挥集聚协同和带动效应,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
第四章 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特点和资源要素条件,加强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和协同联动,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形成多点支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一节 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和产业群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作用。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开展产业合作与帮扶,推动区域文化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鼓励东部地区突出创新引领,率先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中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消费市场,加快文化产业崛起。支持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东北振兴中的作用,加强冰雪等特色文化发掘利用,培育东北地区经济增长点。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传承弘扬红色文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文化建设。
第二节 促进文化产业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城市文化产业,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人文城市。鼓励利用城市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旧厂房、旧街区、旧仓库等存量空间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助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支持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发挥资源要素优势,形成区域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鼓励中小城市、小城镇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城镇居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增收。加强对地缘相近、文脉相承区域的统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文化产业联动发展。
第三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大力发展县域和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促进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推动脱贫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发乡村传统节日文化、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地打造“一地一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团体等的作用,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企业,积极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对乡村文化人才、文化创客和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支持利用互联网、短视频等现代传播渠道,带动乡村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推介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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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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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文化产业群:推动京津冀三地创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资源产业对接、平台项目共建、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构建文化产业分工协同体系。支持雄安新区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培育各类新型文化业态。围绕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推动京张高铁沿线文化产业与体育、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助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 |
02 |
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群: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对外交往等优势,重点推动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先进文化制造等产业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开放发展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文化产业城市群。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支持深圳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
03 |
长三角文化产业群:利用长三角经济发展优势,顺应一体化发展趋势,聚焦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更高起点的改革创新,推动更高质量的产业链整合升级,推动文化科技研发与应用,创新文化消费制度政策,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发挥文化产业在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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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地区双城文化产业群:推动川渝两地以巴蜀文化为纽带,依托串联川渝的陆路、水系、城市等,以文化和旅游融合为主线,开发巴蜀特色文化产品,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推动川剧、川菜、蜀锦、蜀绣、石刻等两省市同根同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利用,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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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化产业带:发掘长江沿线羌藏、巴蜀、滇黔、荆楚、湖湘、赣皖、吴越等不同文化特色和资源,加强传统、现代文化的有机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长江文化产业集群。发挥长江交通、经济、文化纽带作用,以及上海、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节点城市文化创新中心作用,促进文化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上中下游协同合作,构建沿江文化产业梯度布局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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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文化产业带:依据黄河流域的自然地理格局及地域文化,促进上下游互动、干支流协同、点线面支撑,推动黄河沿线河湟、河套、关中、三晋、河洛、齐鲁等文化产业片区建设,构建覆盖全流域、体现“根和魂”的黄河文化产业带。探索推动历史文化寻根、红色基因传承、治水文化体验、古都新城休闲度假、生态文化展示等不同类型文化业态集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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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产业带:挖掘地域文化特征,围绕京津、燕赵、齐鲁、中原、淮扬、吴越等地域文化,培育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功能区。推动大运河文化产业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相结合,加强区域间对接和交流合作。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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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西北丝绸之路沿线省份为依托,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布局和区域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历史底蕴、时代特色的文化产品体系,加强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文化产业核心区,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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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带:加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等省域区域合作,突出西南少数民族文化活态化、多样化特征,推动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文化资源活态化展示、利用和融合发展,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线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茶马古道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与传承,培育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承保护、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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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冰雪特色文化产业带:依托东北地区冰雪文化,丰富冰雪旅游产品的地域文化内涵,推动冰雪体育、民俗表演、冰雪客栈等与冰雪旅游相融合,促进冰雪艺术创作、展示、表演,开展冰雪文化创意、冰雪风光、冰雪雕塑、冰雪民俗等体验活动,实现对冰雪文化资源的有机整合,完善冰雪文化产业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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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特色文化产业带:重点保护利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西岸风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围绕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重点业态,深化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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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制定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提升乡村振兴文化内涵,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
第五章 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向融合、相互促进。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重点业态
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主题公园、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业态提质升级,不断培育融合新业态。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合理规划建设旅游演艺集聚区。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挖掘,鼓励依托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开发集文化体验、科技创新、知识普及、娱乐休闲、亲子互动于一体的新型研学旅游产品。规范发展富有中国文化特色、体现中国文化元素、科技含量高的主题公园。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数字内容向旅游领域延伸,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和创意提升作用。积极利用数字展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等技术,加大数字化、沉浸式、互动性等文化和旅游项目设计开发。
第二节 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载体
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产业优势明显、产业链深度融合互促的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通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供给质量。统筹文化和旅游资源发掘利用,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推动多元文化元素和特色文化体验融入食、住、行、游、购、娱等环节,为旅游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游客参与度高的文化节庆活动。
第三节 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领域融合
持续探索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互促的有效机制,促进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与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有机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助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构建美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文化动力。推动文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合理开发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富有文化创意含量的农耕体验、田园观光、阳台农艺等特色农业。提升日用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服饰、体育用品等消费品文化内涵和设计水平,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鼓励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推动文化与商业深度融合,鼓励打造一批汇聚艺术表演、阅读分享、观影体验等消费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提升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文化含量,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服务高品质生活需求。鼓励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等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支持开发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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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
01 |
旅游演艺提质升级计划:推动建立旅游演艺项目和品牌评价体系,编制发布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和品牌排行榜,培育推广30个左右精品旅游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演艺品牌价值,促进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 |
02 |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30个左右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优化产业资源要素配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以及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
03 |
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以具有一流水平的5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遗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基础,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建立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储备名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建工作。 |
04 |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工作,推出一批兼顾旅游者和本地居民需求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
第六章 激发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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