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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截获的玉石制品 赵立阳 摄

拱北海关13日对外发布,2名中国内地男子未经申报携带60余件玉石制品入境,被拱北海关下属闸口海关关员当场截获。海关提醒: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玉石原石及其制品,属于贸易货物,携带入境应按照货物办理相关申报、纳税等手续。

据了解,7月7日下午15时左右,在拱北口岸海关旅检进境无申报通道,关员先后分别从两名旅客携带的提袋中查获疑似玉石制品15件和51件,按海关规定分别放行上述二人等值5000元物件5件、4件,超出部分的57件玉石制品被当场依法扣留。这些物品包括的玉手镯、玉戒指以及各式玉器,琳琅满目,雕工较为精细。

两名当事人自称经营玉石生意,这些玉石制品都是其在澳门展览销售后剩余的货品。目前上述两宗案件已按规定由海关缉私部门依法处理,被扣留的玉石制品待权威部门鉴定后才能确定具体价值。

根据海关规定,海关对旅客携带的自用合理数量内且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玉器工艺品予以免税放行。旅客入境时如携有超过个人旅途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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