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路过一家珠宝店居然发现很多人围在门口凑热闹,上去一打听才知店被人给砸了。

想说是否是遇到抢劫的了,向围观群众一问才知原来是有人在店里赌石,赌涨之后把店给砸了。真是越问越不明白,后来又问了几个人才明白事情的真相,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是一中年男子在店里看中了一块翡翠原石,据说就是下图这一块春底开窗翡翠原石。那中年男人和老板谈好价八万块便回家取钱了。

谁知不久又有一个小伙看上了那块赌石,便和老板开价十万,经不住小伙的软磨硬泡,再加上中年男人迟迟不来,而老板又想着快点出货,天都快黑了,于是便十万块卖给了那个小伙。

那小伙也是个爽快人,拿下石头立马就切,乖乖,这一切不得了,冰种春色,无纹裂,虽然石头不大,但当场就有人开价两百万。

这时那个中年人拿着钱风急火燎地走进了翡翠店,看到此情景,便与老板大吵,质问他为什么把属于自己的石头卖给别人。而老板则抓住他迟到这一点不放。

最后中年人大怒,拿出20年前在街头混的脾气,直接把店给砸了。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玉器行业的规矩,这样的不讲信誉的老板绝对是少数。其实在翡翠圈里,都有一些千百年来大家默认的“潜规则”。

玉器行业是一门特殊的行业,它根据本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行规。由于其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文人墨客以及具备一定文化修养的各界人士,因而与其它行业有不同的规矩。

没有退换货的规矩
        玉器行业是凭借知识和眼力的行业,懂得的人、内行的人才会买,既然懂玉器,一般说没有退货的规矩。它包括很多复杂的原因。例如玉器,基本没有价格行情标准,在交易过程中双方要经过文化、鉴赏观点、识别能力等综合知识的较量之后自愿成交。

同时由于对售后的伤残损毁无法有效界定双方责任,因而更看重的是买卖双方经过长期接触交流产生的友情和信任,所以在交易中或交易后能做到相互友好协商。

交易忌围观
        当商店有顾客并与店主交易时,其它人应该暂时回避。这样做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存在价格、商品等方面的保密性。

买错了自己买单
        凡是买卖玉器的必定是行家,行家必须具备一定的鉴赏眼力,而玉器的好与坏和品位等方面又极其复杂,理解和认识、观点和结论都各有不同,是行家们共同论证及考证研究的项目。并且又与行情、价位和市场买卖流通交错在一起,不具备极强的专业素质和识别眼力就不可能征集到好、少、精、奇、绝的玉器艺术品,况且有些玉器连卖家都研究不透。

实际上买卖玉器是买卖双方知识领域方面的较量,也许卖家卖漏了,也许买家买错了,只能各自总结经验教训,它与欺诈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所谓玉器行一般人不敢涉足,难就难在估算价值的多少,对外行人来说无法理解玉器业的内涵。

不能争买争卖
        如果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买家拿到手中的商品与卖家讨价还价时,而第三者也想看想买,这时不能向买方手中索取,只有在不成交后买家把商品放下以后,第三者才有权再拿到手中审视并与卖家交易。而前者既然已经放弃便无权再进行交易。

索赔要实事求是
        如果买家损坏商品必须赔偿,卖方不能为此故意提高商品价格。赔偿金额要按买价的基本行情价格互相友好协商。

同行业忌妄评
       如果买方购买某商店的商品以后,其它商店及商家不应该对其好坏及价位等进行任何不利于商家的评价。这不但是商业领域的职业道德,更是古玉器业必须懂得的职业道德。

严格的保密性
        历史上玉器业在商品、价位、真伪方面以及商家之间的各种信息是相互保密的,即使得到了某些信息也仅是心知肚明,从不扩散或外传,更不能有意贬损对方。

外行的界定
        无论专家、行家高手,还是收藏家、爱好者,凡不与内行打交道、不懂行内的基本行话与行规者都被界定为外行。凡是不经过市场运作,不进行市场流通和交易者,不但不能掌握识别玉器价值的本领,而且无法在专业研讨和交流中进行沟通。

合作互惠共担风险
商家之间关系较好,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其中一人买到的货物,另一方看好,可以进行合股加棒,并共同制定销售价位,商品被售出以后双方各得成本与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无论商品真伪或滞销,其责任双方承担,也不能单方面毁约。

看重良好的口碑
       玉器行业十分重视口碑,如果某商家讲信用,为人正派,办事公正,有知识有眼力,被视为人缘好,行内均愿与其打交道。如果为人不好,终归会在行内被逐渐疏远冷落,不但知识眼力得不到提高,而且与其做生意的人也将越来越少。

听闻这件事,不由让人十分感慨,在翡翠界信誉二字价值百万,既然答应给别人留的翡翠,却一个招呼不打就直接卖给别人,这样的人十足的言而无信,无论他的店本有多大,我相信这样的人生意是不会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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